品牌命名原则:
1、符合品牌核心定位。
每个品牌都有自己的定位和价值取向。20世纪最伟大的营销理论之一的特劳特《定位》理论要求企业有正确的定位。品牌名称必然要符合企业属性,表达品牌的定位和价值,便于传播的一体化。
2、与竞争对手区隔化。
世界战略管理大师波特(Porter)认为,企业的竞争必须实现差异化。即比竞争对手提供“与众不同的主张”(USP)。目前我国主要商品已进入相对过剩的经济时代。企业大规模生产的结果是产品单一,差异不明显。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现在企业正经历全面的“同质化”。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和人本意识的强化,消费者要求产品能体现自我个性。如果没有差异化,品牌将淹没在 “人民的汪洋大海”,都成为“同志”。
3、符合目标顾客价值审美个性。
按波特(Porter)集中化竞争战略理论,企业要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主攻某个“特定的顾客群”和“细分市场”。
当今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期,社会阶层逐步细分:BOBO、中产阶级……阶层中还划出许多亚阶层。笔者断言,今后的社会将步入CLUB经济时代,每个小群体都会围绕“自己”的“组织”,消费“自己”的品牌,在“自己”的“地盘”活动。
世界市场营销中一个非常明显的趋势是消费越来越从共性消费向个性消费转变。可以说,面对阶层细分,消费模式步入多品种、小批量时代。就是同一群落的人群消费同类的产品也有不同的动机和感受。企业如果拿不出新招,细分市场,采用二维、三维战略,创造细分,满足目标顾客差异,而仍然沿用平面时代的“一体化”无细分战略,将必死无疑。品牌名称必须符合目标顾客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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